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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案例]

外籍女傭對阿公的態度不好時常頂嘴,經與外勞溝通後,女傭同意轉換雇主,問轉出手續怎麼申請呢?那承接新的外勞需要多久時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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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回答]

(1) 轉出:
雇主須向勞委會提出申請外勞轉出,自取得外勞轉出許可函,進行轉換媒合,

若外勞轉換期間為轉出許可或廢止聘僱函發文日起算60日到期外勞未轉出,雇主須將外勞遣返出境。

A.轉出成功-->雇主和女傭結算薪資-->就服站協調會-->取得接續聘雇涵-->送勞委會報備結案

B.轉出不成功-->訂機票讓外勞離境-->取得搭機證明-->勞委會外勞離境備查-->辦理遞補或初次申請


(2)承接外勞:
符合聘僱資格且取得勞委會招募許可函,可到「公立就業服務站」去承接被轉出的女傭,

協調結果成立後新舊雇主及外勞三方簽切結書,並核發接續聘僱證明,外勞自切結日起由新雇主承接,

承接工作時間須扣除她為前雇主工作的時間後所剩餘的期限;

EX:原女傭做6個月辦理轉出.您遞補進來的新女傭就只剩下30個月唷!

(在承接期間內若超過送件登記日起算60日到期須重新申請。)

 

 

(3)流程示意圖: 

381418121741  
圖片來源:台北市就業服務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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